快科技8月25日消息,據媒體報道,浙江一名準大學生在某電商平台購買了一台19299元的筆記本電腦,但商家遲遲不發貨。如今距離下單已過去兩個多月,眼看就要開學,電腦仍無蹤影。
當事人表示,他多次催促商家發貨,但對方均以「缺貨」為由推脫。經了解,該款電腦的市場價已經漲至28500元左右,漲幅接近50%。

他認為,商家是因產品漲價而故意違約不發貨,涉嫌欺詐。對此,平台客服回應稱,經覈實商家確實存在長時間未發貨的違約行為,平台已扣除商家保證金,並對違約事實作出處罰。
目前平台已為當事人申請了500元券作為補償,並建議其優先申請退款,但當事人對該賠償方案表示不接受。
無獨有偶,今年6月下旬,蘋果無預警上調了iPad、Mac設備的定價。在社交平台上,多位網友反映自己漲價前鎖單的Mac或iPad訂單被商家以「庫存不足」等理由要求取消,而同一商品鏈接在取消後隨即以漲價後的價格重新上架。不少網友認為,漲價前下的單,訂單已經成立,差價不應由消費者承擔。
還有網友指出,根據法律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按照承諾或與消費者約定的方式、時限向消費者交付商品或服務,並承擔商品運輸中的風險和責任。
作為違約方,商家沒有單方面解除合同的權利。若遭遇商家拖延或拒絕發貨,消費者可依照《民法典》相關規定要求商家繼續履行合同,按約定發貨。購物平台也有責任對入駐商家的行為進行審核、監管和懲處,督促商家儘快履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