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鯨新聞8月25日訊,近日,大理金融監管分局發布行政處罰決定書,劍指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大理分公司、相關分支機構及相關責任人。
罰單顯示,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大理分公司、相關分支機構的主要違法違規行為是:委託未取得合法資格的機構從事保險銷售活動、未按規定使用經備案的保險條款、提供有虛假陳述的報告。
針對上述違法行為,大理金融監管分局對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大理分公司罰款57萬元;對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祥雲縣支公司罰款12萬元;對責任人胡豔東、趙漾錦、楊學詩給予警告並處罰款共計14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