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賠2000億美元!全球最頂級「提款機」

格隆匯
08/19

本文作者 | 獨行俠

數據支持 | 勾股大數據(www.gogudata.com)

美國加州北區聯邦法院,一場被法律界稱「世紀訴訟」的庭審正式開庭。

來自33個州的檢察官聯手把Meta告上法庭,他們開出的索賠數字,總計大約2000億美元。

這個數字,相當於Meta一整年多的全部營收,接近其上市以來所有年度的淨利潤之和。

更耐人尋味的是,在庭審現場,Meta按自身測算,若敗訴,將面臨最高罰款敞口高達1.4萬億美元這一數值,已逼近其當前市值,而州方當場回懟「故意嚇唬人」。

如果單獨看,這不過是又一起針對巨頭的巨型訴訟。但拉長十年,畫面就耐人尋味了

劍橋分析、生物識別、青少年心理、再到數據跨境、反壟斷……Meta幾乎在每個監管維度上都被訴過、罰過、和解過,而且還在被訴、被罰、被和解。

粗略統計,過去十年,Meta在全球範圍內確認支付和已判定的罰款與和解金額,累計已經達到140150億美元——這還沒有算上正在進行的案件。

一家公司,被兩個大洲和若干國家的政府機構、司法系統、集體訴訟律師持續「薅羊毛」頻次之多,規模之大、節奏之規律,已經遠遠超出了「違法必究」所能解釋的範疇。

那麼,為什麼總是Meta

01

Meta早已不是一家傳統意義上的企業。

它的年營收已經突破2000億美元,淨利潤超過600億美元,自由現金流超400億美元(鉅額AI資本開支之前)。

這意味着,一筆10億美元的罰款,對Meta而言大約相當於兩周的現金產出;一筆50億美元的罰款,不過是五周的利潤積累。

這種財務承受力在整個商業史上幾乎沒有先例。

這種結構決定了,罰款對Meta來說,幾乎永遠「罰不疼」。

「罰不疼」恰恰是整個故事最關鍵的起點:如果一筆罰款無法改變被罰者的行為,那麼它實際上就已經不是罰款了。

它變成了什麼?

2019年,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TC)就劍橋分析醜聞對Meta開出了50億美元的罰單——當時創下美國消費者隱私執法的歷史紀錄。

結果是什麼呢?

罰單公布當天,Meta的股價不跌反漲。

市場的邏輯變成了:50億美元,買來了與監管機構的全面了結和未來監管的確定性,這筆錢花得值。

但從那一刻起,一個不成文的潛規則被市場、被監管者、也被Meta自己共同強化和確立下來:罰款不再是懲罰性事件,而是Meta經營的常態化成本,是可以預提撥備,可以寫進分析師預測的「經營性支出」。

它本質上變成了一種稅——一種「壟斷牌照稅」,當然,也可以說是「保護費」,儘管它實際已經按當地規則已經給稅務局足額繳納。

Meta的廣告業務在哪些監管轄區運營,就得向該轄區的權力機構繳納相應的「保護費」。

只是這個稅種的徵收主體,從稅務局換成了監管部門和法院。

如果Meta不識相主動一點,後者就會主動找上來。

過去十年,各路機構對Meta「提款機」式的訴訟操作,正是如此。

02

在歐盟,GDPR(通用數據保護條例)的罰款並不上繳統一的歐盟財政,而是由各國數據保護機構(DPA)自行徵收、納入各自預算。

以愛爾蘭數據保護委員會(DPC)為例,Meta的歐洲總部設在都柏林,DPC是其在歐盟的主導監管機構,2023年,DPCMeta開出12億歐元罰單(涉及數據跨境傳輸),金額超過了DPC此前所有年度預算的總和。

罰單開得越大,監管機構的預算就越充裕;預算越充裕,就能僱佣更多律師和技術專家;人手越多,就能開出更大的罰單。這是一個自我強化的正反饋循環。

回看DPC的罰款軌跡:2021年對WhatsApp開出2.25億歐元,20222.65億歐元,2023年一舉跳到12億歐元。

這條陡峭的上升曲線,與其說是Meta的違法行為在逐年升級,不如說是一個監管機構在逐步學會「如何開出更高金額的罰單」。

美國各州的邏輯不同,但殊途同歸。

美國的州檢察長是民選職位,而起訴大型科技公司,是民選官員能做出的政治回報率最高的動作:零政策風險,極高的媒體曝光度,勝訴後可以向選民展示我幫你們從硅谷巨擘手裏要回了N億美元」。

2024年,德克薩斯州與Meta就生物識別數據案達成14億美元和解——這筆錢直接流入州財政,等於收到了一次無需選民投票批准的徵稅。

2025年,新墨西哥州贏下的9.42億美元判罰,州檢察長在記者會上使用的措辭是「為我們的孩子討回公道」,公義敘事與財政動機在此嚴絲合縫地嵌合在一起。

沒有人會去追問這筆錢裏有幾成真正用於保護兒童,因為民選官員要的從來不是這筆錢的用途,而是這筆錢的本身,以及它為下一次競選提供的敘事彈藥。

03

在美國當今的政治圈,「打擊科技巨頭」是極少數能跨越黨派分歧的共識性議題,民主黨從消費者保護與反壟斷的角度出拳,共和黨從「平台壓制保守派聲音」的角度施壓——兩黨動機不同,結論卻高度一致:科技巨頭必須被約束。

這種政治共識帶來的後果是決定性的:Meta的執法幾乎不面臨任何反對力量。

沒有選民會為Meta喊冤,沒有議員會因為「罰得太重」提出異議,沒有媒體會質疑執法金額的合理性。

當一個目標「無人辯護」時,權力機構對它施加成本就不再有任何政治掣肘,於是,罰款金額可以不斷試探上限,唯一的約束只是法院是否認可。

而當Meta有害」已經成為學術界和媒體圈的默認預設時,法官在自由裁量空間裏傾向從嚴,幾乎是理性選擇。

美國司法體系集體訴訟是個很重要的核心機制其中有一條法令非常關鍵——集體訴訟律師的酬金,可按和解金額的20%33%抽取。

Meta過去十多年來,已經成為了集體訴訟律師最鍾愛的「賺錢目標」。

劍橋分析7.25億美元的和解費,律師團隊就拿到了高達1.8億到2.4億美元。

這個收入水平,足以激勵任何律師事務所在嗅到Meta任何風吹草動時立刻啓動訴訟。

更關鍵的是,Meta的「和解偏好」業內皆知,為了節省時間省麻煩,防止內部文件被法庭公開,它極少打到底,傾向於中期了結。

但從律師行業的視角看,Meta的這一習性,等於在自己門口掛上了一塊付款爽快,金額可觀,歡迎來告的招牌。

這個信號持續吸引新的訴訟主體入場,於是「訴訟—和解—更多訴訟」的螺旋不斷自我加碼。

Meta來說,更慘的是,這套遊戲的全球擴散。

歐盟學會了用GDPR罰款,美國各州學會了用集體訴訟和州法索賠,然後更遠的地方開始跟進:

韓國2024年開出216億韓元的罰單,尼日利亞2024年開出2.2億美元的罰單,肯尼亞2024年提出了高達24億美元的索賠(涉及外包內容審核員的勞動條件),西班牙2025年追加4.79億歐元的GDPR罰款。

每一個司法管轄區都能找到合適的理由,然後Meta身上敲下一大筆

這背後當然有各國監管自身的正當關切——數據保護、勞工權益、消費者安全——但當罰款規模已經遠遠超出任何「矯正違法行為」的合理需要時,真實意圖就必然藏不住

這實際上可以說是結構性激勵的自然結果當一個實體擁有如此規模的現金流、又無法退出任何主要市場時,全世界的監管者對其進行反覆收割,在經濟學的意義上幾乎是必然的。

04

這場遊戲最深的悖論是,監管體系與Meta的壟斷地位,實際上是相互依存的。

想象一下如果FTC真的贏了反壟斷案,Meta真的被拆分——Instagram獨立,WhatsApp獨立,核心廣告業務留在母公司。那麼一個立刻會發生的事情是:

33州聯合訴訟瞄準的那個2000億美元標的物,將不再具備支付能力;

DPC的罰單對象將從一個巨頭變成三個規模更小的實體;

各州AG的「向硅谷巨擘要回N億美元」的競選敘事將失去抓手。

換句話說,拆分Meta等於殺掉下金蛋的鵝——所有靠這隻鵝活着的人,都不會允許這種事情真正發生。

這正是為什麼,即便FTC在法庭上敗訴,各方也並沒有表現出多少失落;這更是為什麼,過去十年的所有罰款,全部被精確控制在「疼但不致命」的區間。

因為那正是對一隻可持續產出的提款機的最優收割策略。

監管者需要Meta繼續賺錢,需要它繼續犯錯,需要它繼續有能力支付下一筆罰款。

Meta也心知肚明,它永遠不會被真正拆掉,因為拆掉它等於斷送所有人的財路。

它要做的只是維持「違規—被罰—和解—繼續運營」的循環,把自己定位成一個穩定的、可持續的、賬目透明的付款方。

05

尾聲

Meta當然不能說是無辜的。

它的商業模式的確建立在收集用戶數據、放大用戶注意力、削弱用戶自控力之上,它配得上來自社會的嚴厲審視。

「配得上被審視」與「應該被持續提款」是兩回事。

當罰款的規模脫離了行為的嚴重程度,當和解的金額服務於財政預算而非受害者補償,這時,「懲罰作惡者」的敘事就已經破產,剩下的只是一台精密的機器,在穩定地、體面地、合法地,從一家公司身上抽取着壟斷利潤的稅。

這台機器的名字叫監管,而它的運作方式,與提款機並無二致。

現在這一場2000億美元的天價索賠「世紀訴訟」,無論最終判決如何,有一件事幾乎可以確定:Meta會繼續付錢,監管者會繼續收錢,律師會繼續分成,政客會繼續在鏡頭前慷慨陳詞。

這套系統運轉得如此完美,以至於所有人都刻意迴避那個最根本的問題——如果罰款改變不了行為,補償到不了受害者手中,監管兌現不了承諾,那麼所有的天價賠付,到底是為正義買單,還是為一套逐利的權力結構買單?

答案,就藏在提款機這三個字裏。(全文完)

免責聲明:投資有風險,本文並非投資建議,以上內容不應被視為任何金融產品的購買或出售要約、建議或邀請,作者或其他用戶的任何相關討論、評論或帖子也不應被視為此類內容。本文僅供一般參考,不考慮您的個人投資目標、財務狀況或需求。TTM對信息的準確性和完整性不承擔任何責任或保證,投資者應自行研究並在投資前尋求專業建議。

熱議股票

  1. 1
     
     
     
     
  2. 2
     
     
     
     
  3. 3
     
     
     
     
  4. 4
     
     
     
     
  5. 5
     
     
     
     
  6. 6
     
     
     
     
  7. 7
     
     
     
     
  8. 8
     
     
     
     
  9. 9
     
     
     
     
  10.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