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鯨新聞8月14日訊,近日,中國證監會北京監管局發布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劍指東方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學院路證券營業部及相關責任人。
決定書顯示,東方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學院路證券營業部存在以下情形:2017年至2024年期間,該營業部通過支付諮詢服務費、向經紀人發放提成的方式,向北京博晟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所管理的「博晟靈活1號私募投資基金」等5只私募基金產品進行返佣。
以上行為違反了《證券經紀業務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對此,中國證監會北京監管局對東方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學院路證券營業部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