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聯邦監管機構對瑞銀金融服務處以總計1.53億美元罰款,指控該公司未能遵守反洗錢要求及其他合規計劃。
美國財政部金融犯罪執法網絡(FinCEN)周一針對瑞銀處以1.25億美元民事罰款。
該機構表示,瑞銀故意違反《銀行保密法》,該法律實質上授權銀行作為反洗錢的第一道防線。FinCEN指出,此次罰款是迄今為止針對經紀交易商違反《銀行保密法》所處以的最大金額罰款。
周一的行動是FinCEN對瑞銀的第二次執法行動。該機構曾於2018年12月處以1450萬美元民事罰款,部分原因是發現瑞銀由於其自動監控系統存在缺陷,未能充分監控外幣電匯。
FinCEN表示:「儘管瑞銀金融服務向FinCEN保證將很快補救相關問題,但並未這樣做,隨後未能適當監控超過5萬筆、總價值超過100億美元的外幣電匯。」
該機構還指控瑞銀未能履行進行適當客戶盡職調查的義務,特別是在向與俄羅斯和拉丁美洲有關聯的高風險客戶提供服務方面。
瑞銀未立即回應置評請求。FinCEN表示,作為和解的一部分,瑞銀承認故意違反《銀行保密法》,包括未能實施和維護反洗錢計劃以及未能提交可疑活動報告。
另外,美國金融業監管局周一因反洗錢違規對瑞銀金融服務處以2000萬美元罰款,同樣認定該公司再次未能建立和實施合理預期能夠檢測並促使報告涉及外幣電匯可疑交易的合規計劃。
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也責令瑞銀支付800萬美元,以了結關於該公司未能審慎監管其外幣計價電匯反洗錢交易監控系統配置和運營的指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