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律師事務所提醒投資者,針對電動汽車製造商Lucid Group的證券欺詐集體訴訟,投資者申請擔任首席原告的截止日期為2026年7月28日。該訴訟指控Lucid及其部分高管在2026年2月25日至4月13日期間,就公司業務運營和財務前景作出虛假和誤導性陳述。
訴訟稱,Lucid未能向投資者披露其Gravity SUV因供應商提供的第二排座椅存在質量問題,導致交付在2026年第一季度中斷長達29天,並對公司當季營收和業績造成重大負面影響。
事實逐漸浮出水面始於2026年4月3日。Lucid公布第一季度生產5,500輛汽車,但僅交付3,093輛,並將交付短缺歸因於上述供應商問題。有報道稱,公司臨時CEO承認,交付在2月份即已受到嚴重影響,當時公司暫停生產以撤銷一項未經授權的供應商變更並檢查已生產的車輛。此消息公布後,Lucid股價在兩個交易日內下跌11.35%。
2026年4月14日,Lucid披露了更糟糕的初步財務數據:第一季度營收預計僅為2.80億至2.84億美元,遠低於市場普遍預期的4.338億美元;運營虧損高達9.85億至10.05億美元。公司同時宣佈計劃孖展約10.5億美元。受此影響,股價再跌4.76%。5月5日發布的正式財報顯示,當季淨虧損超過10億美元,GAAP每股收益為-3.46美元。
本案已在美國加利福尼亞北區聯邦地區法院提起,案號為3:26-cv-05128。擬議的集體訴訟代表所有在集體訴訟期間購買或收購Lucid證券的投資者,尋求追償因被告違反聯邦證券法而造成的損失。首席原告通常是擁有最大經濟利益的投資者,將代表集體成員指導訴訟。投資者即使不擔任首席原告,也有資格分享任何可能的追償。多家律師事務所正代表投資者參與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