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修訂資產支持證券大類基礎資產指引 推動債券市場高質量發展

智通財經
07/24

智通財經APP獲悉,上海證券交易所於7月24日修訂發布了《上海證券交易所資產支持證券掛牌條件確認規則適用指引第2號--大類基礎資產(2026年修訂)》。本次《大類基礎資產指引》修訂對部分原有條款進行了優化調整,過程中充分徵求了市場機構的意見,並納入了近期審核實踐的最新要求,主要修訂要點為:一是嚴把保理應收款 ABS 准入關,明確保理公司支付保理價款的資金來源不得由債務人墊付,壓實保理公司對入池應收賬款真實性和交易合同合規性的盡調覈查職責,細化貿易類應收賬款審核要求。二是突出資產信用,提高資產質量要求,壓實管理人和中介機構對於基礎資產現金流獨立性、關聯交易公允性等的核查要求,防範發生現金流混同風險。三是結合審核實踐,補充各基礎資產類型的重點關注事項。

原文如下:

上交所修訂資產支持證券大類基礎資產指引 推動債券市場高質量發展

為明確市場預期,推動業務高質量發展,上海證券交易所於7月24日修訂發布了《上海證券交易所資產支持證券掛牌條件確認規則適用指引第2號--大類基礎資產(2026年修訂)》(以下簡稱《大類基礎資產指引》)。這是在中國證監會指導下,上交所建立公開、透明、可預期的資產證券化產品制度機制,進一步提升債券市場服務實體經濟能力的重要舉措。

新增不動產專章 助力構建多層次不動產證券化市場

近年來,不動產證券化業務快速發展,已成為盤活存量資產、拓寬權益孖展渠道的重要工具。具備權益屬性特徵的不動產資產支持證券(以下簡稱機構間REITs)是資產證券化市場的最新創新產品,是多層次REITs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經過兩年多的探索實踐,上交所機構間REITs累計發行規模近 1000億元,已涵蓋高速公路、租賃住房、倉儲物流、數據中心、商業物業、新能源基礎設施等15個細分業態,為央國企、民營企業和外資企業等各種所有制主體提供了盤活存量資產、實現業務發展模式轉變的有效資本市場工具。市場主體對於產品特性、結構和功能發揮已形成基本共識,為進一步明確產品制度依據、規範產品要求提供了堅實基礎。

本次《大類基礎資產指引》修訂以專章形式規範不動產基礎資產的准入標準和信息披露要求,主要修訂要點為:一是增設不動產基礎資產章節,補齊指引中關於此類基礎資產的空缺,明確了不動產基礎資產定義及資產類型,規範了不動產項目控制、資產重組、國資轉讓等准入要求。二是增設機構間REITs特別規定章節,從制度層面明確將具備權益屬性特徵的不動產ABS命名為機構間REITs(原持有型不動產ABS),明確了其權益屬性的產品定位和要求。

完善大類基礎資產關注要點突出資產信用嚴把准入關

結合審核實踐、政策導向、市場關切,本次《大類基礎資產指引》修訂對部分原有條款進行了優化調整,過程中充分徵求了市場機構的意見,並納入了近期審核實踐的最新要求,主要修訂要點為:一是嚴把保理應收款 ABS 准入關,明確保理公司支付保理價款的資金來源不得由債務人墊付,壓實保理公司對入池應收賬款真實性和交易合同合規性的盡調覈查職責,細化貿易類應收賬款審核要求。二是突出資產信用,提高資產質量要求,壓實管理人和中介機構對於基礎資產現金流獨立性、關聯交易公允性等的核查要求,防範發生現金流混同風險。三是結合審核實踐,補充各基礎資產類型的重點關注事項,例如明確孖展租賃准入標準,要求租賃物不得包括消費品、低值易耗品,強化租賃物可處置性覈查;調整個人互聯網消費貸款金額上限要求,限制互聯網助貸業務槓桿規模;細化未來經營收入類項目對特定原始權益人的運營成本覆蓋要求等。

下一步,上交所將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牢牢把握「防風險、強監管、促高質量發展」的工作主線,按照中國證監會統一部署,貫徹「強本強基、嚴監嚴管」的工作要求,堅持公開透明,完善資產支持證券規則體系,引導市場主體歸位盡責,激發市場創新發展動力,進一步發揮資產證券化市場功能,推進債券市場高質量發展,更好服務構建新發展格局,不斷增強服務國家戰略和實體經濟的質效。

本文編選自上交所發布,智通財經編輯:陳雯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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