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獲悉,廣發證券發布研報稱,7月19日,財政部等三部門公告,將分類分步對部分電池恢復徵收消費稅。該行認為,鋰電及儲能集成出口有望享受消費稅優惠。該行認為,政策對電池行業整體影響有限,對下游需求的影響是海外儲能<新能源車<國內儲能。本次政策調整亦有利於鈉電、固態等電池新技術滲透。26H2旺季在即,頭部電池廠商估值具有安全邊際,主導產業鏈技術革新;看好中游材料盈利持續修復的趨勢,AI拉動HVLP銅箔需求。
廣發證券主要觀點如下:
本次政策調整將分類分步對部分電池恢復徵收消費稅
根據財政部官網,7月19日,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公告,自26年9月1日起,對無汞原電池、金屬氫化物鎳蓄電池、鋰原電池、鋰離子蓄電池、全釩液流電池按照2%稅率徵收消費稅;自27年9月1日起,對上述電池產品按照4%稅率徵收消費稅。自26年9月1日起至28年12月31日,對鈉離子電池、固態電池、燃料電池及光伏電池中的鈣鈦礦電池、疊層電池、砷化鎵電池免徵消費稅。
鋰電及儲能集成出口有望享受消費稅優惠
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是指生產、委託加工和進口屬於應當繳納消費稅的消費品的起運地或者所在地在境內。境內消費的鋰離子蓄電池需要繳納消費稅,該行認為,鋰電及儲能集成出口有望享受消費稅優惠。
對電池行業整體影響有限
該行測算,按照電芯價格0.40元/Wh,2%和4%稅率對應約0.008元/Wh和0.016元/Wh,相當於碳酸鋰價格上漲1.23萬元/噸和2.46萬元/噸。假設28年全年鋰電出貨量為4000GWh,對應行業收入1.6萬億元,按照4%稅率計算,對應消費稅規模約為640億元,假設出口比例為30%,電池出口部分的消費稅享受消費稅優惠,對應消費稅規模約為448億元,消費稅對電池行業整體影響有限。
該行認為、對下游需求的影響是海外儲能<新能源車<國內儲能
對陽光電源、海倫哲等以海外儲能為主的企業影響較小,寧德時代等電池廠可向下游客戶傳導部分消費稅,影響可控。利好行業高質量發展和龍頭企業。電池龍頭企業的議價能力更強,向下遊客戶傳導成本的能力更強,且龍頭企業出口佔比更高,受到的衝擊更小,政策有望加速行業產能出清,促進行業長期高質量發展。此外,本次政策調整亦有利於鈉電、固態等電池新技術滲透。
投資建議
26H2旺季在即,頭部電池廠商估值具有安全邊際,主導產業鏈技術革新,推薦寧德時代,關注比亞迪等;此外,看好中游材料盈利持續修復的趨勢,AI拉動HVLP銅箔需求,關注德福科技、銅冠銅箔、泰金新能等;鋁箔受益於鈉電滲透,關注鼎勝新材、萬順新材等;負極估值具有安全邊際,關注尚太科技、中科電氣等;半導體溼電子化學品國產替代空間廣闊,6F企業有相關新產品佈局,關注新宙邦、多氟多等;鐵鋰盈利改善,關注富臨精工、湖南裕能、萬潤新能等。此外,推薦儲能出海龍頭企業陽光電源、海倫哲等。
風險提示
下游需求不及預期、原材料價格波動、新技術產業化進展不及預期、行業競爭加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