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鯨新聞6月24日訊,近日,廈門證監局發布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劍指廈門鷹君生態農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責任人。
決定書顯示,廈門鷹君生態農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未於2026年4月30日前披露2025年年度報告,章紹南時任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李宏鍾時任公司董事會祕書,未能勤勉盡責,對公司上述違規行為負有主要責任。
以上行為違反了《非上市公衆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
針對上述違法行為,廈門證監局對廈門鷹君生態農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紹南、李宏鍾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並根據《證券期貨市場誠信監督管理辦法》將相關情況記入誠信檔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