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大山教育(09986)發布公告,現屆董事會恪守董事受信責任,將本公司及其股東的權益置於首位。為保障本公司及其股東的權益,董事會已於2026年6月16日根據上市規則第2B章,向上市複覈委員會申請對上市委員會決定進行復核,並期望在此過程中釐清上述事宜。
上市委員會決定函件要求本公司於五個營業日內提交複覈的書面陳述及理由,此舉大幅增加本公司進行復核程序的難度,亦並無上市規則依據。第2B.08(1)條明確規定,複覈要求須於相關決定發出後七個營業日內送達上市複覈委員會祕書。第2B.08條或第2B章任何其他地方均無規定公司須在五個營業日內提交其書面陳述。不知何故,上市委員會決定函件訂立了一項比上市規則本身規定更為嚴格的要求。
就快速除牌此等重大事宜而言,一份具效力的書面陳述須由董事、專業顧問及法律顧問經審慎考慮後提供意見。此項缺乏上市規則明確授權的不合理要求,使本公司無法在規定時間內準備一份有效的陳述。
本公司將評估於擬備適當陳述以保障自身權益時,是否有能力遵守上市委員會決定函件的規定。倘本公司時間不足,將考慮向上市複覈委員會申請延期,惟概不保證延期申請將獲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