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香港一宗涉及非法沽空的證券欺詐案件在區域法院進行首次聆訊。 該案件由香港證監會調查後提起訴訟,案中兩名被告陳海城及李寶程被指稱使用欺詐計劃,非法沽空28家香港上市公司的股份。 這是首次有涉及非法沽空的證券欺詐案件根據香港《證券及期貨條例》第300條在區域法院進行刑事檢控。該條例規定,在涉及證券的交易中從事任何具欺詐或欺騙性質的作為、做法或業務,即屬犯罪。任何人如觸犯《證券及期貨條例》...
網頁鏈接4月9日,香港一宗涉及非法沽空的證券欺詐案件在區域法院進行首次聆訊。 該案件由香港證監會調查後提起訴訟,案中兩名被告陳海城及李寶程被指稱使用欺詐計劃,非法沽空28家香港上市公司的股份。 這是首次有涉及非法沽空的證券欺詐案件根據香港《證券及期貨條例》第300條在區域法院進行刑事檢控。該條例規定,在涉及證券的交易中從事任何具欺詐或欺騙性質的作為、做法或業務,即屬犯罪。任何人如觸犯《證券及期貨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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