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滬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5月29日公告,上海證券交易所併購重組審核委員會(2026年第7次會議)已審議通過公司擬換股吸收合併鎮洋發展並按特別授權發行A股的整體交易方案,認定該交易符合重組條件及信息披露要求。\n\n公司此前已於2025年8月至2026年3月間多次發布公告,並在2026年2月5日召開臨時股東大會,對交易細節進行說明。根據已披露內容,交易方式為以股份換股吸收合併,同時向相關方發行A股。\n\n公告強調,交易能否最終實施仍取決於《換股吸收合併協議》及其補充協議中列明的全部先決條件能否如期滿足。在全部條件尚未達成之前,交易並不具備無條件生效性。公司表示,將按規定及時披露後續進展信息,並提示投資者在進行證券買賣時保持審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