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源精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537)發布2026年至2028年股東派息回報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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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25日,普源精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537)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披露《未來三年(2026年-2028年)股東派息回報規劃》,明確未來三年利潤分配的基本框架與具體比例安排。以下為公告要點:

1. 制定背景 公司依據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3號——上市公司現金派息》以及公司章程,結合盈利情況、資金需求及外部孖展環境,建立連續、穩定的派息機制。

2. 派息方式 利潤分配可採用現金、股票或現金與股票相結合等方式,優先採用現金派息。發放股票股利時,將注重股本擴張與業績增長同步。

3. 現金派息條件 (1)合併報表和母公司報表當年度實現盈利; (2)母公司當期可供分配利潤為正且現金流充裕; (3)審計機構對年度財務報告出具標準無保留意見; (4)未來12個月內無重大投資計劃或重大現金支出(募集資金項目除外),且金額標準為累計支出達到或超過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30%且超過3,000萬元; (5)盈利水平與現金流可滿足持續經營和長遠發展。

4. 派息比例 在滿足現金派息條件下,最近三年以現金方式累計分配的利潤不少於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潤的30%。具體差異化比例如下: • 成熟期且無重大資金支出安排:現金派息比例不低於80%; • 成熟期且有重大資金支出安排:現金派息比例不低於40%; • 成長期且有重大資金支出安排:現金派息比例不低於20%。

5. 決策與監督 董事會將綜合經營數據、盈利規模、現金流狀況及資金需求提出派息預案;獨立董事可徵集中小股東意見並提出派息提案。審計委員會負責監督董事會執行派息政策、履行決策程序及信息披露義務。

6. 規劃審閱與修訂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審閱一次股東回報規劃;若外部經營環境或公司經營狀況發生較大變化,可按程序修改利潤分配政策,須經出席股東會會議股東所持表決權2/3以上通過。

7. 信息披露 公司將在年度報告中披露利潤分配預案及現金派息政策執行情況,並說明獨立董事履職及中小股東意見採納情況。

該股東派息回報規劃自股東會審議通過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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