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18日,福耀玻璃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03606)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披露《內部審計制度(2026年第一次修訂)》。公告顯示,此次修訂旨在進一步健全公司內部審計監督與制約機制,保障公司資產安全與股東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及《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相關規定,對原有制度進行完善。
根據修訂後的制度,公司設立審計部,在董事局審計委員會領導下獨立行使內部審計職權,並向審計委員會報告工作。審計部被賦予以下主要職責: 1. 起草內部審計制度並編制年度審計計劃; 2. 審查公司及子公司內部控制、財務資料、重大投資項目、生態環境保護責任等事項的合規性與有效性; 3. 對高級管理人員及關鍵崗位負責人開展任期、離任及專項經濟責任審計; 4. 至少每季度向審計委員會報告內部審計計劃執行情況,每年提交內部審計工作報告; 5. 在董事局審計委員會督導下,至少每半年檢查募集資金使用、關聯交易及重大資金往來等情況。
制度明確,審計部可獨立獲取和調取包括會計賬簿、合同、銀行對賬單等在內的審計資料,並可對違法違規行為提出處理建議與追責意見。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公司將建立整改及跟蹤機制,整改結果需書面反饋審計部,並作為相關人員考覈與激勵的重要依據。
此外,福耀玻璃對內部審計人員提出職業操守要求,強調獨立性、客觀性及保密性,並規定對打擊報復審計人員的行為進行嚴肅處理。
該制度自董事局審議通過之日起生效,原《內部審計制度》同步廢止。公司表示,修訂後的內部審計制度將進一步提升治理效能,強化風險防控,為企業長期穩健經營提供製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