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齊雲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02797)近日披露《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工作細則》,全面界定審計委員會的組成、職權、議事規則及生效安排,為公司治理、財務信息披露和內外部審計監督提供製度依據。
根據細則,審計委員會成員不少於三名,全部由非執行董事擔任,且獨立董事須過半數;召集人由具備會計專業背景的獨立董事擔任。公司現任外部審計機構的前任合夥人在終止合夥人身份或不再享有財務利益之日起兩年內不得出任委員。
細則授權審計委員會行使《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的監事會職權,包括依法檢查財務、提議召開臨時股東大會、對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罷免建議等。同時,委員會負責審核財務信息及其披露、監督評估內外部審計工作和內部控制,並就外部審計機構的委任、重新委任及罷免向董事會提出建議。
審計委員會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會議,須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員出席方可舉行;決議需經半數以上成員同意方可通過。委員會主席須出席股東周年大會,並回答與其職責相關的問題。
細則自公司公開發行H股並在香港聯交所主板掛牌交易之日起生效實施,原工作細則同時失效。公司稱,若法律法規、《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或《公司章程》更新,與本細則不一致之處將以最新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