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25日,山東寶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碼:08090,以下簡稱「公司」或「寶蓋新材」)發布海外監管公告稱,其《關聯交易管理制度》已在當天召開的第二屆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將提交股東大會審議,自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生效實施。
公告顯示,新制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證券上市規則》等相關法規制定,明確了關聯方(關連人士)的界定、關聯交易範圍、定價原則及審批、披露程序等具體要求。
主要要點如下: 1. 關聯方認定:公司將關聯方劃分為關聯法人、關聯自然人及《GEM上市規則》規定的關連人士等,並要求公司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東及實際控制人及時報告其關聯關係。 2. 定價及原則:所有關聯交易須遵循「公平、公正、公開」以及「必要、合理、不可替代」等原則,並以市場化定價為基礎。 3. 審批門檻: • 公司與關聯自然人單筆或同類交易金額達50萬元及以上,須提交董事會審議。 • 公司與關聯法人單筆或同類交易金額佔最近一期經審計總資產0.5%以上且超過300萬元的,須提交董事會審議。 • 單筆或累計交易金額佔最近一期經審計總資產5%以上且超過3,000萬元,或佔比達到30%以上的,須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4. 擔保約束:公司為關聯方提供擔保須經董事會審議,並進一步提請股東大會審議;如擔保對象為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方,須提供反擔保。 5. 連串交易合併:對12個月內與同一關連人士或相關類別標的發生的交易,公司將按《GEM上市規則》要求合併計算,決定是否需履行更高層級的審批及披露程序。 6. 日常性交易:公司可在披露上一年度報告前,對新一年度擬發生的日常性關聯交易進行額度預計,並按相應額度履行董事會或股東大會審議程序,超額部分須重新履行審批。
公司稱,《關聯交易管理制度》的實施將進一步規範關聯交易行為,保障包括中小股東在內的全體股東及債權人合法權益,並提升公司治理合規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