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訊 2026年6月1日,珞石機器人(03752)公告披露《珞石(山東)機器人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薪酬與考覈委員會職權範圍(H股適用)》。該文件自公司H股獲中國證監會備案並在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掛牌上市之日起生效,原《薪酬與考覈委員會職權範圍》相應失效。
根據公告,薪酬與考覈委員會主要職責包括: 1. 制定並考覈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績效標準; 2. 審查並向董事會提出包括薪酬、股權激勵計劃及員工持股計劃在內的薪酬政策和方案; 3. 審查與高管離職或解聘賠償相關安排,確保公平合理且不對公司造成過重負擔; 4. 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年度薪酬決策程序及信息披露進行合規性檢查; 5. 必要時建議聘請獨立財務顧問,對股權激勵及員工持股計劃可行性發表意見。
委員會設定3名董事成員,其中獨立非執行董事須佔過半數;主席由獨立非執行董事擔任。委員會任期與董事會同步,可連任;成員如不再擔任公司董事職務,將自動失去委員資格並按規定補選。
會議制度方面,薪酬與考覈委員會每年至少召開2次定期會議,必要時可召開臨時會議。會議應有過半數委員出席方可召開,決議須經全體委員過半數通過。討論涉及委員本人事項時,其本人需迴避表決。會議記錄由董事會祕書保存不少於10年。
公司董事會如未採納委員會建議,須在董事會決議中說明理由並進行披露。董事及其關聯方不得參與決定其自身薪酬。董事薪酬方案需經董事會同意後提交股東大會審議;高管薪酬方案報董事會批准。
公司表示,本次公布職權範圍旨在進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結構,規範薪酬激勵及考覈機制,為H股上市後的合規運作奠定製度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