珞石(山東)機器人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碼:03752,下稱「珞石機器人」)於2026年6月發布《董事會提名委員會職權範圍(H股適用)》,為即將發行的H股建立董事及高管選任制度,並同步廢止原有相關文件。
根據文件,提名委員會由3名董事組成,其中獨立非執行董事須佔過半數,並須至少委任1名不同性別的董事。委員會主席由獨立非執行董事或董事長擔任。委員任期與董事會任期一致。
提名權可由董事長、超過半數獨立非執行董事或不少於全體董事三分之一提出。委員會主要職責包括: 1. 擬定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選任標準與程序; 2. 至少每年檢討董事會架構、人數及組成,並協助編制董事會技能表; 3. 對董事候選人進行物色、資格審核及獨立性評估,並向董事會提出建議; 4. 制定董事會多元化政策並在企業管治報告中披露; 5. 負責高級管理人員的聘任或解聘等。
會議召開需提前3日通知全體委員(緊急情況下可口頭通知),過半數委員出席方可舉行,每名委員擁有1票表決權,決議須獲全體委員過半數通過。會議記錄由公司董事會祕書保存,保存期限不少於10年。
本職權範圍自公司H股經中國證監會備案並在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掛牌上市之日起生效。生效之日,公司原《董事會提名委員會職權範圍》同時失效。
本文件還明確,提名委員會可聘請中介機構提供專業意見,相關費用由公司承擔;委員會成員對會議議題涉及自身利益時需迴避表決;所涉未盡事宜或與最新法律法規不一致時,將按照相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