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晨中國動力控股有限公司(01148)8月11日公告,公司就2025年10月16日簽署的股權收購協議,與交易各方訂立補充協議,將兩項關鍵時間節點統一順延至2027年2月12日。
公告顯示,上述股權收購協議由公司間接全資附屬公司綿陽新晨動力機械有限公司作為買方、公司作為認購方,山西蘭田實業集團有限公司作為賣方,以及中航蘭田裝備製造有限公司作為目標公司共同簽署。
根據原協議,目標公司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門需同意給予招商引資優惠政策(條件(xiii)),並須在2026年8月12日或各方書面同意的較後日期前達成,否則買方及認購方有權不繼續支付增資代價。截至公告日,該條件尚未滿足,相關討論仍在進行。各方預計該條件可於2027年2月12日前落實,遂同意將該條件達成日期由2026年8月12日延後至2027年2月12日。
受此延後影響,增資代價的最後付款日期亦由2026年8月12日相應順延至2027年2月12日。除上述修訂外,股權收購協議其他條款保持不變。
公司董事會由主席張巍先生授權發布本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