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業期貨股份有限公司(03678.HK)8月20日在香港聯交所發布海外監管公告,披露其2026年第二次臨時股東會的法律意見書。國浩律師(南京)事務所出具的意見顯示,本次股東會的召集、召開及表決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規定,所形成的決議合法有效。
本次股東會採取現場會議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於2026年8月20日14:00在江蘇省南京市建鄴區江東中路399號金融城二期A4幢21層2105會議室舉行。
出席情況如下: 1. 現場出席股東及股東代理人1名,持有表決權股份1,454,000股,佔公司總股本的0.1443%。 2. 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及互聯網投票系統參與網絡投票的股東235名,合計持有表決權股份484,445,142股,佔公司總股本的48.0706%。 3. 現場與網絡合併統計,參會股東共236名,合計表決權股份485,899,142股,佔公司總股本的48.2149%。
會議審議並通過以下議案: 《關於聘任公司2026年度會計師事務所及其酬金的議案》 • 同意:485,376,642股,佔參與投票股份總數的99.8925% • 反對:482,400股,佔0.0993% • 棄權:40,100股,佔0.0083%
其中,中小投資者(不含董事、高管及單獨或合計持股5%以上股東)的表決情況為:同意6,107,131股,佔92.2022%;反對476,400股,佔7.1924%;棄權40,100股,佔0.6054%。
國浩律師事務所律師認為,會議召集人資格、出席人員資格及表決程序均合規有效,決議合法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