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科脈(01770)公布《董事會戰略委員會工作細則》 明確成員架構與決策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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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7

2025年8月31日,浙江東方科脈電子股份有限公司(01770)發布《董事會戰略委員會工作細則》,自董事會批准之日起生效,其中有關公司首次公開發行H股的條款將於發行完成後實施。文件對戰略委員會的設立目的、人員構成、職責權限及議事規則等作出明確規定。

根據細則,戰略委員會為董事會下設的專門委員會,負責對公司長期發展戰略及重大決策事項進行研究並提出建議。委員會成員不少於三名董事,由董事會主席、半數以上獨立(非執行)董事或全體董事三分之一提名,並經董事會選舉產生;主任委員由董事會委任。委員會任期與董事會任期一致,期間如成員不再擔任公司董事職務即自動失去資格。

戰略委員會下設投資評審組,由戰略委員會主任委員兼任組長,負責重大投資孖展和資本運作項目前期評審工作。投資評審組完成初審後,向戰略委員會提交正式提案;戰略委員會討論後將結果提交董事會,並反饋給投資評審組。

職責任務方面,戰略委員會主要涵蓋六項:一是研究公司長期發展戰略規劃;二是研究並建議《公司章程》規定須經董事會批准的重大投資孖展方案;三是研究並建議重大資本運作及資產經營項目;四是研究並建議其他影響公司發展的重大事項;五是檢查上述事項的實施情況;六是董事會授權的其他事宜。委員會對董事會負責,相關提案須提交董事會審議決定。

在會議制度上,戰略委員會會議需提前兩日通知全體成員,至少三分之二成員出席方可召開,議案須經全體成員過半數通過。臨時會議可採用通訊表決方式召開,並可在滿足提前通知的前提下以書面決議替代會議。主任委員或其指定的委員需出席股東大會並回應相關提問。必要時,委員會可聘請中介機構提供專業意見,費用由公司承擔。會議記錄由公司董事會祕書或戰略委員會祕書保存。

細則指出,相關條款如與日後頒佈或修改的法律法規、香港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及《公司章程》相牴觸,將以最新規定為準。該細則的最終解釋權歸公司董事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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