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莊皇集團公司(08501)發布補充公告,詳細闡述此前已在2026年7月16日刊發的2026年年報中所披露的重列事項背景。公告指出,由於董事會在審閱過程中進一步識別出關於集團於開曼基金投資的預先存在不利事項,公司已對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的綜合財務報表進行了重列。
本次重列針對按公允價值計入損益的金孖展產作出過往年度調整。集團解釋,2025財年編報及審計期間,因其作為開曼基金少數股東,受限於查閱權,僅能取得基金按年提供的資產淨值報表、經審計財務報表及項目估值報告等有限資料。
在2025財年編制財務報表時,儘管莊皇集團多次催促,基金投資經理未能提供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已簽署經審計財務報表,僅提供未審或草擬文件,包括估值報告草擬本、未審資產淨值變動報表及未審管理賬目,上述文件均未揭示不利事項。
集團核數師曾就相關投資進行獨立審計程序: (a) 與投資經理會面取得直接審計證據; (b) 審閱並比對估值報告草擬本與往年數據; (c) 覈對基金過往管理賬目與最終已簽署經審計財務報表; (d) 就柬埔寨房地產市場實施獨立研究。 核數師認為當時獲取的審計憑證足夠且適當,集團亦開展了獨立桌面研究,均未發現重大風險。
直至2026年4月,投資經理向集團提供載有不利事項詳情的基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經審計財務報表草擬本,莊皇集團方知悉有關情況,並據此啓動重列程序。
董事會表示,未來將持續監控該等不利事項進展,並在進行重大或控股性投資前,要求加強資料查閱權及其他股東保障措施;對於購買金融機構面向大衆投資者的標準化產品,將限制投資於信譽良好且信用評級較高的低風險產品。
公告強調,除本次補充內容外,2026年年報中其他信息保持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