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盛集團(03368)29 日公告,其間接全資子公司昆明雲順和商業發展有限公司作為租客,與柏聯集團有限公司就位於雲南省昆明市三市街 6 號柏聯廣場的中庭區域續簽《商業委託管理合同》(「第二份管理協議」)。新協議自 2026 年 10 月 1 日起生效,至 2038 年 1 月 15 日止,或至現有租賃協議屆滿日(以較早者為準)。\n\n根據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 16 號,百盛集團將把該中庭視作使用權資產,並據此確認約 3,350 萬元的資產價值。以該金額計算,交易對應的最高適用百分比率超過 5%但低於 25%,因而構成香港聯交所上市規則第十四章所述「須予披露交易」,需進行公告和申報,但豁免發行通函及股東批准。\n\n收費安排方面,租客需向業主支付每季度 125 萬元(含稅)管理費,全年共計 500 萬元。該費用將通過抵扣業主在首份管理協議到期時應付給租客的補償款 582.69 萬元方式結算,直至補償款被全部抵銷。若第二份管理協議被認定無效、撤銷或提前終止,業主需在 30 日內退還全部剩餘管理費,並需額外向租客支付 1,500 萬元違約金及相關損失賠償。\n\n百盛集團自 2007 年起在柏聯廣場經營百貨業務,長期運營為公司帶來穩定收益。公司表示,延長中庭管理權有助於持續提升商場整體形象與運營效率,確保在當地的長期業務佈局與客流優勢,符合公司及全體股東的整體利益。\n\n公告同時確認,業主及其最終實益擁有人與百盛集團及其關連人士均不存在關聯關係,交易構成獨立第三方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