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18日,福耀玻璃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03606)在香港聯交所發布海外監管公告,披露其已於同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刊載《新媒體登記監控制度(2026年第一次修訂)》。該制度自董事局審議通過之日起生效,同時原《新媒體登記監控制度》同步失效。以下為主要內容:
1. 監控對象 制度對公司及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各職能部門負責人、境內外子公司主要負責人、證券事務代表、財會管理中心及審計部負責人,以及其他因履職接觸內幕信息人員進行監控。
2. 監控範圍 涵蓋博客、微博、微信公衆號/服務號/視頻號、手機媒體、網絡視頻、數字電視、互聯網電視、手機電視、播客等所有新媒體平台。
3. 核心要求 • 監控對象須向公司董事局祕書報備並更新個人新媒體賬號信息,祕書負責建檔與日常監控。 • 監控對象不得通過新媒體泄露內幕信息或建議他人利用內幕信息交易公司證券。 • 公司設專人對監控對象新媒體發布內容進行常態化檢查;一旦發現違規信息須立即刪除並啓動責任追究機制,同時向中國證監會福建監管局書面報告。
4. 培訓與考覈 • 公司將定期組織信息披露及新媒體合規培訓,強化內幕信息保密意識。 • 新媒體登記與監控工作被納入董事局祕書考覈,相關人員配合度和合規情況將作為績效評價依據。
5. 責任追究 對於違法違規行為,公司將實施經濟責任考覈處罰;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6. 其他條款 制度如與國家最新法律法規或交易所最新規則相牴觸,將以更新後的規定為準,由公司董事局負責修訂和解釋。
公告同時列示了公司現任董事名單,包括執行董事曹德旺、曹暉、葉舒、陳嚮明、張海燕;非執行董事吳世農、朱德貞;獨立非執行董事劉小稚、程雁、薛祖雲、達正浩。
公司表示,此次修訂旨在「確保信息披露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和公平」,進一步完善治理結構並防範利用新媒體泄露內幕信息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