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25日,山東寶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8090)董事會在第二屆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上審議通過《對外擔保管理制度》,並擬提交股東大會進一步審議。公司及全體董事確認,本次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完整。
本次發布的制度明確了對外擔保的適用範圍、管理原則及審批權限: 1. 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對外擔保須履行統一管理流程,未經董事會或股東會批准不得擅自簽署任何擔保文件。 2. 董事會審批擔保事項需獲得出席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涉及特定情形時須提交股東會決議。
根據制度,以下五類情形須提請股東會審議: (一)單筆擔保額超過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10%的擔保; (二)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擔保總額超過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50%之後新增的任何擔保; (三)為資產負債率超過70%的擔保對象提供的擔保; (四)連續12個月內擔保金額超過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總資產30%的擔保; (五)對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方提供的擔保。
制度對被擔保方及反擔保提出嚴格資信與合規要求,包括須為依法設立且具備償債能力的企業法人,並提供銀行存單、房屋、土地使用權、機器設備或知識產權等可執行反擔保資產。
公司財務部被指定為對外擔保的日常管理部門,負責全過程文件管理、台賬記錄及風險監控。擔保合同一經簽署,財務部需按季度向董事長和總經理報告實施情況。若發生被擔保人違約或無法履約,財務部須立即啓動反擔保追償程序並上報董事會。
該制度自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生效,並由公司董事會負責解釋及修訂。公司強調,任何違反本制度擅自提供擔保、導致公司損失的責任人員,將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