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25日,復星醫藥(02196)發布海外監管公告稱,公司已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披露《上海復星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內部審計管理制度(2026年修訂)》,並自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生效。
本次修訂的《內部審計管理制度》旨在進一步規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明確審計職責與權限,強化內部控制及經營風險防範。制度的核心要點如下:
1. 組織架構——公司設立審計部作為內部審計機構,並作為董事會審計委員會的日常執行機構,直接向董事會報告,保持獨立性,不受其他部門或個人干擾。審計部下設總經理一名,負責團隊的選拔、管理與培訓。
2. 職責範圍——審計部負責制定年度審計計劃,開展風險管理與內部控制審計、專項審計、離任審計、反舞弊審計及內控自評等工作;審計發現重大缺陷須及時上報審計委員會。
3. 權限設定——審計部被授予獨立開展審計、調取資料、覈實資產、參加重要會議、提出糾正意見及問責建議等九項權限;被審單位需在五個工作日內書面回覆審計交換意見書。
4. 程序要求——審計項目須提前三日向被審單位發出書面審計通知書(反舞弊審計可豁免),審計結束後提交審計報告並監督整改落實;同時建立審計工作底稿、質量評估及責任追究機制。
5. 費用保障——審計部所需經費納入公司年度預算,按審批程序使用;預算不足時可另行報批。
6. 法律合規——如發現違法違規事項,將按公司相關制度追責;涉嫌嚴重違法或刑事犯罪的,將報董事長並可移交廉政督察部進一步處理。
董事長陳玉卿在公告中籤署說明,公司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範》《中國內部審計準則》及《公司章程》等監管要求,持續完善治理結構和內部控制體系。
截至公告日,復星醫藥董事會由5名執行董事、2名非執行董事、4名獨立非執行董事及1名職工董事組成。
公司表示,《內部審計管理制度(2026年修訂)》的實施將進一步提升內部審計工作質效,為公司戰略執行、風險管理和信息披露提供製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