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匯財金融投資控股有限公司宣佈,其間接全資附屬公司匯財貸款有限公司在交易時段後與獨立第三方譚毓楨女士簽訂貸款協議,向後者提供170萬港元貸款,期限自2026年6月17日至2026年12月16日,年息12釐,利息按月支付。部分貸款已用於清償借方此前所欠的70萬港元貸款本金。
貸款以一對鑲嵌黃綠彩鑽及鑽石的吊墜耳環作抵押。若借方提前還款,需事先書面通知;到期未提前歸還的,借方須一次性償還全部本金及應計利息。貸款資金來源為集團內部資源。
董事會表示,授出貸款屬於集團現有放貸業務的正常經營活動,相關條款經公平磋商,考慮到借方財務狀況、抵押品價值及利息收益後,認為交易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全體股東整體利益。
監管層面,根據香港聯交所GEM上市規則,一項或多項適用百分比率介於5%至25%之間,該筆貸款因與此前貸款合併計算後觸及披露標準,被界定為須予披露交易,需遵守第19章的公告及通知規定。此前記錄包括: 1) 2025年12月1日發放並於2026年6月1日續期、現已用新貸款部分償還的70萬港元貸款; 2) 2026年2月9日向獨立第三方張凱南先生髮放的200萬港元貸款(年息36釐),目前未償本金100萬港元。
匯財金融投資於公告中重申,所有董事經過合理查詢後確認公告內容在各重要方面準確完整,並將公告文本在聯交所及公司官網至少保留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