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10日,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01799)公告,與新疆特變電工集團有限公司簽署補充協議,將「新產品採購框架協議(新疆特變)」截至202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採購上限由原先的4億元(不含稅)調升至9億元(不含稅)。
公司稱,截至2026年6月30日,該框架協議下已實現交易金額3.81億元,上限使用率達95.25%。基於下半年擬新增約2.5GW風電及光伏電站項目所需塔筒及光伏支架產品,公司預計2026年下半年向新疆特變採購金額不超過5億元,從而使全年交易金額預計達到9億元。
除年度上限調整外,協議其他條款(包括交易類型、定價基準及付款條件等)保持不變。由於新疆特變為董事張新先生30%受控公司,上述交易構成上市規則定義的持續關連交易。根據香港聯交所上市規則,補充協議及經修訂年度上限須獲得獨立股東批准,公司計劃在2026年第二次臨時股東會上提請表決。
公告同時披露,為確保交易公平合理,公司將繼續通過招標方式確定採購價格,並執行現行的內部合規、監控及信息披露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