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898 時代電氣今日(2026年8月19日)公告稱,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已完成對與中國中車集團有限公司及其附屬公司之間持續關連交易的第二季度審核,並發表意見。
獨立非執行董事認為,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第二季度,上述互相供應交易: 1. 屬於本集團一般及日常業務範疇; 2. 按一般商業條款進行,條款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股東整體利益; 3. 已依據集團定價政策及相關協議條款執行; 4. 未超過2026年度於2025年11月25日通函所載的年度上限。
該等交易依據2025年10月30日簽署的互相供應框架協議開展,協議有效期自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為期三年,並已於2025年12月15日召開的2025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獲得獨立股東批准。
時代電氣表示,公司已實施包括獨立非執行董事季度審閱在內的多項企業管治措施,以保障獨立股東權益,並將繼續按上市規則第十四A章履行披露、申報及年度審閱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