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2026年8月26日,福萊特玻璃集團股份有限公司(06865)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披露《福萊特玻璃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開展期貨和衍生品套期保值業務的可行性分析報告》,並同步在香港聯交所發布海外監管公告。
公告顯示,為應對原材料價格與外匯波動帶來的風險,提升財務穩健性,福萊特玻璃及其控股子公司擬利用期貨、期權、遠期、掉期等金融工具開展套期保值業務。主要要點如下:
1. 交易額度:在授權期限內任一時點的期貨和衍生品最高持倉合約金額不超過20億元人民幣(含外幣折算人民幣口徑),保證金及權利金等資金佔用額度不超過3億元人民幣。上述額度可在12個月授權期內循環滾動使用。
2. 資金來源:全部為公司自有資金,不涉及募集資金。
3. 交易標的及場所:限於與公司生產經營相關的原材料、外匯匯率及利率風險對沖,交易可在境內外合規的場內或場外市場開展,包括但不限於鄭州商品交易所、上海期貨交易所,以及具備資格的銀行等金融機構。
4. 交易期限:自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12個月內有效。
5. 風險控制:公司已制定《福萊特玻璃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期貨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明確業務目標、授權及風控要求;並設立了交易預警與止損機制,嚴格禁止任何投機行為。
福萊特玻璃表示,主要產品成本受能源及原材料價格波動影響明顯,同時部分業務以美元、歐元、日元、港幣、英鎊和澳元結算,面臨匯率風險。開展本次套期保值業務,將有助於鎖定成本、降低價格及匯率波動對經營業績的影響。